草嶺古道是先民開闢淡水廳到噶瑪蘭廳之間的淡蘭古道中之一段,為介於新北市貢寮區遠望坑到宜蘭縣頭城鎮大里之間的山區路徑,全長8.5公里,經過新北市及宜蘭縣兩縣分界山的「草嶺」,故稱之為「草嶺古道」。
古道的鋪設以我國南方丘陵山路的築路技術,採用當地最常見的砂岩作為材料,石磴如梯,後來歷經日人的拓寬、頭城鎮公所的開路以及東北角管理處重新以砌石鋪設,而成為一條古意盎然、兼具知性與感性的健行步道。
古道沿途可見夾道的常綠闊葉樹林和人工栽培的針葉樹,以及最具亞熱帶雨林特色的筆筒樹。沿著緩坡上升一路經過古樸的跌死馬橋、仙跡岩、清代總兵劉明燈所題刻的「雄鎮蠻煙」摩碣以及「虎字碑」,距離峰頂的觀景亭就不遠了。登至最頂時,路旁可見一間石材建造的福德祠,形式古樸,祠裡同時供奉著土地公與土地婆,祠前立有北宜兩縣的界碑。古道沿途設有三座涼亭、解說牌、林務局護管所服務區及公廁等設施,全部的腳程大約需3-4個小時。
雄鎮蠻煙摩碣
「雄鎮蠻煙」摩碣位於古道半山腰、海拔約240公尺處,相傳是清同治六年(西元1867年)劉明燈北巡噶瑪蘭,行至山腰之際大霧彌漫方向難辨,並聽說當地常起蠻煙瘴霧危害過往商旅,故就地題下「雄鎮蠻煙」四大字摩崖刻勒在石碑上,藉以鎮壓山魔。有首古詩描述「雄鎮蠻煙」碑:「雄」旁其卯星,「鎮」迫龍更抱心胸,「蠻」氣霏霏龍吸雨,「煙」兌亨亨虎吞風。「雄鎮蠻煙」四字雄渾豪邁勇而有力,現已被列為三級古蹟。
虎字碑
以草書所勒的「虎」字碑,矗立在海拔約330公尺、接近嶺頂隘口處山徑步道旁約4公尺處的一石塊上,上款落有「同治六年冬」,下款為「臺鎮使者劉明燈書」,相傳當時劉明燈出巡噶瑪蘭,路經該處被風暴所阻,故取「雲從龍、風從虎、聖人作而萬物睹」之意,而以芒花為筆,就地揮毫題下「虎」字勒碑鎮風。與「雄鎮蠻煙」摩碣同為三級古蹟,從這些彌足珍貴的歷史古蹟,可窺見先民蓽路襤褸以啟山林的拓荒精神。(資料來源:宜蘭國家風景區網站)
桃源谷,轄屬東北角海岸風景特定區,位於宜蘭縣頭城鎮與台北縣貢寮鄉交界處,原名「大牛埔」,為一片斜坡式山頂大草原,草坡海拔約440~555公尺,峰頂最高點為海拔555公尺,濱臨東北角海岸線,視野遼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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