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1月14日 星期六

國民應盡的義務 !?

安排了滿滿的行程在十三號星期五這天,雖然這是西洋人忌諱的日子,與中國社會無關,但難免因繪聲繪影之下,產生影響。過去出國帶團、當兵站哨,也發生過難以解釋的事件,不過行得正,沒啥好怕的。

心不在焉情況下,一時僥倖心態,在重要路口違規左轉。果不其然,「熱心的警察杯杯」緩步的趨前關心,我也不能怠慢,立刻取出證件自我介紹,最後爽快的捐了一筆社會公益款,才互相道別。

身為好國民,國難當前、國庫高額舉債,理應挺身而出;我雖非大富大貴,但熱心公益不落人後,選擇在十三號星期五的晚上,貢獻了一己之力。

我沒有後悔,是自願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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