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3月19日 星期四

比賽資格轉讓? 不是能不能 而是安全問題

台灣人瘋路跑,馬拉松賽事密度世界第一,但是主關機關或民間團體對於賽事章程中,選手人身安全的《保障》規劃,卻跟不上時代潮流。

常在一些公開版面,看見有人報名某場馬拉松賽事,因個人身體微恙、其他要事不克參加等理由,張貼告示尋求「名額轉讓」。姑且不論轉讓過程的【接收成本】,單就這件事為何目前不可行的議題來探討,作以下幾點分析建議:

一、賽事明文規定,「身份轉讓」是不允許的。

  • 以2015渣打台北馬拉松為例:(主辦單位為中華民國路跑協會)


  • 以2015萬金石馬拉松為例:(主辦單位為中華民國田徑協會)

上述規定中,主要是訴求『誠信』與『運動家精神』,提醒未完成報名的人,勿以他人號碼布上場參賽;即使是非競速型的歡樂跑,或是拆掉晶片不計成績者,都是不鼓勵、不允許的。

二、私下名額轉讓,無大會「公共意外險」的保障,比賽當下的安全堪憂。


現行台灣運動賽事規定中,並無強制主辦單位一定要幫參加選手加保《人身意外險》,最多是保《公共意外險》。兩者差異,主要在於報名費的成本考量。

倘若已完成報名的選手,私下轉讓參賽資格名額給另一個人,萬一發生意外身亡,這名承接名額者是完全無法理賠的。這點才是最重要,並非是報名費損失與否的問題。

三、路跑活動的號碼布,屬於「記名」的有價票券。

演唱會門票、公車票、火車票、住宿券.....這一類的有價票券,都是「不記名」的;所以只要遺失被他人使用(冒用),也無從追查。但是像飛機票、路跑號碼布....這些是屬於「記名」的票券,一張對應一個人的身份,賦與它相對權利及保障。因此會建議路跑賽事章程中,把號碼布《身份轉讓》機制,修改如同飛機票的改名轉讓程序。(參考下圖航空機票規定)

四、「沒有買賣,就不會有殺害」;沒有需求,就不會有身份轉讓的衍生問題。

台灣地窄人稠,辦路跑比賽的場地、賽道大小,決定了最大容許的參加人數。而一場經典的路跑賽事,於報名系統開啟後數十分鐘就人數額滿,常使得無法取得資格的人產生遺憾。

如果主辦單位能修改報名系統(我相信系統程式撰寫與執行不會太難),在全部參加選手的資料尚未發包出去製作號碼布,或建置選手晶片對應檔案"之前",讓已經完成報名並且繳費的準參加選手,可以上網進入系統修改原始參賽資料(轉讓身份的承接者,由原始報名人員自行處理;只要載明原始買受人、承接買受人、主辦單位三方的權利轉嫁關係,這樣也不會動到金流的敏感問題),給予因個人關係無法參賽的人有「彈性的轉圜空間」,能適時地將參賽資格轉讓給需要的人,相信能夠降低私下名額轉讓的尷尬情事發生。

五、運動市場的品質提升,要靠大家一起努力。

企業管理出現的弊端缺失,經常是「用習慣做事」的結果。若要真正獲得改善,勢必在不同時期,要有適當的調整。

台灣運動市場發展至今,也該有個類似【品質保障協會】的第三方公正單位,協助消費者把關。比方說我們參加路跑比賽,報名繳費後主辦單位應開立「統一發票」,來確立買賣雙方關係(目標很多單位都能做到,但並非全面推動)。或者於報名系統增加一個《個人平安保險》選項,讓參加者自由選擇、付費。如此透明、公開、公平的交易平台,才是本文訴求的核心重點。



結論說明

有人在意中文的解釋:認為「名額」轉讓是"可行的"。因為承接的一方只要不追求成績、速度,跑健康、跑開心的出發點都是善意。而「代跑行為」則是找槍手,為了上凸台拿獎金,這樣才該受到處罰。

不過,既然不是用自己的報名身分參加比賽,完賽的成績也是別人的,開心程度也會大打折扣吧?其中安全與權利問題,才是該討論的關鍵。不怕一萬只怕萬一,假如出了意外,家屬與主辦單位的口水辯論肯定少不了。

有鑑於此,根本解決冒名上場亂象,從規章制度報名系統平台兩大架構面來著手最實際。在此程序健全之前,不論轉讓的動機如何,都是不建議的。換個角度思考,因無法參賽造成的報名費損失,反而會讓我們更謹慎報名賽事、更愛惜自己的身體,不是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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